各位代表:
我受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委托,现将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同意召开中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粤教委干[2005]11号)和中山大学党委《关于同意召开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中大党组[2005]1号)的有关意见,以及医院党委《关于召开中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及做好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院按支部为单位划分了39个选举单位推选参加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于2005年2月25日到3月16日基本完成,后来由于个别代表情况发生变动,7月份又组织完成增补6名党代表的推选工作。
我院现有党员940人,其中正式党员883人,预备党员57人。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为180名。
我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各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进行,经过基层党支部推荐提名,充分酝酿讨论,确定多于20%差额比例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院党委审批后,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共选出代表182名。
这次选出的182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医院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代表100名,占54.95%;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第一线的党员代表48人,占26.37%;工人党员代表1名,占0.55%,离退休党员代表17名,占9.34%;学生党员代表16名,占8.79%。
代表总数中,妇女代表61名,占代表总数的33.52%;职称分布方面,高级职称91名,占50.00%,中级职称39名,占21.43%,其它52人,占28.57%。总的来看,当选的代表,均为能联系群众、有一定威信、有议事能力的党员。
182名代表选举产生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的产生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经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核,全院39个选举单位选出的182名代表,符合党章规定和医院党委的有关要求,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提请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