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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批先进性教育
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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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先组发[200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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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广东省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05年6月26日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为了扎实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中发〔2004〕20号、先组发〔2005〕14号和粤发〔2005〕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基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对于提高党员素质,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促进各项工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对于巩固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为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积累经验,
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分布领域广,党组织和党员数量大,流动党员多,和群众的接触更直接,
绝大多数处于生产、科研、文化、教育以及社会服务和管理的第一线。在这些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
更要注重加强组织领导,
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搞好分类指导;
更要注重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更要注重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
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 更要注重调查研究,
把握好政策; 更要注重统筹安排, 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把握有利条件,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范围
参加单位包括: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市、区)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我省的金融机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城市中小学校,各类民办学校,尚未参加第一批集中教育活动的中央、外省驻粤和本省的企事业单位。
农村工作面很小的城市辖区,可将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调整到第二批开展。
参加“十百千万”下基层驻农村的驻村党员干部,统一参加第二批乡镇机关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在本县(市、区)内流动的,一般应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市、区)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并告知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或单位。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组织,暂时不能转移的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三、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要求
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
要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实际, 认真贯彻中发〔2004〕20号和粤发〔2005〕2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和方法步骤,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认真借鉴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把学习和提高思想认识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全过程,增强自觉性;创新活动载体,注重实效性;领导干部带头,注重示范性;边学边做边改,注重针对性;开门搞教育,注重群众性;集中教育与长期教育相结合,注重长效性。
1、坚持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要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始终,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提高对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
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在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在广大党员的工作岗位上。
2、坚持“三个重在”的工作要求。要坚持重在联系实际,抓好学习培训;坚持重在讲求质量,抓好分析评议;坚持重在取得实效,抓好整改提高。始终围绕先进性教育活动“关键是要取得实效”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开展活动,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体现在加快发展上,体现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体现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上,体现在提高执政能力上。要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努力做到使广大党员在对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
在解决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有新进展,
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
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方面有新收获。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在政治上增强战斗力、在思想上增强凝聚力、在工作上增强创造力、在发展上增强推动力、在廉政上增强免疫力;着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党员争创“三有一好”,做到带头勤奋学习,带领群众提高素质强本领;带头执行政策,带领群众遵纪守法保稳定;带头发展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带头弘扬美德,带领群众树立新风讲文明;带头履行义务,带领群众完成任务作贡献。
4、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通过学习培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和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
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
明确新时期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要组织广大党员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广泛谈心的基础上,
认识自己的不足和问题, 深入进行党性分析,
认真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制定整改措施,
增强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和解决自身问题的内在动力,
永葆先进性,做合格共产党员。
5、坚持发扬党内民主, 走群众路线。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
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
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开门搞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坚持舆论引导, 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要针对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和党员的特点,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宣传栏等阵地,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
宣传先进典型,
特别是党员和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成效,
努力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坚持创新载体。要把开展“三有一好”活动作为“提高党员素质”的载体、把固本强基工程和“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作为“加强基层组织”的载体、把“十项民心工程”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载体、把“四个建设”(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载体,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本地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同时,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实际的载体,丰富教育活动内容。
四、切实加强分类指导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不同群体党员的情况,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使先进性教育活动贴近工作和党员实际。要着眼于服务群众、促进工作,精心设计并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1、街道社区要紧紧围绕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推动城市社区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要组织开展“访万户、送温暖、促和谐”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的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
2、乡镇机关要紧紧围绕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中心任务,以“三查两建一发展”为主题,以“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为载体,以强化乡镇党委“龙头”作用为重点,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乡镇体制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进一步改进乡镇机关作风,增强宗旨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3、学校要紧紧围绕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教职工和学生头脑、指导教学和科研工作来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师德校风建设,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端正办学方向,提高办学质量,切实解决上学难的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要充分发挥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的带动作用,组织学生党员“三走进三了解三提高”,即: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厂矿企业,了解省情、了解社情、了解民情,提高党员意识、提高思想素质、提高实践能力。
4、国有企业要紧紧围绕提高国有资产的质量和运营效率,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提高增值保值能力来开展教育活动。要解决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要组织开展以“比学习、比技术、比贡献,争创三有一好”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一创”活动,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重组、改制企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坚持总的要求的前提下,要区别对待,一企一策,灵活安排,讲求实效。
5、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为党旗添光彩、为单位作贡献”,“我为企业发展献一策”等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大局意识,使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单位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党员所欢迎。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要积极探索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积极做好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引导工作,
树立和宣传一批党建工作好、作用发挥好、群众评价好的先进典型。
6、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推进“百名党员救治百名特困病人”活动,不断扩大服务社会、服务困难群众的成果。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增强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员在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率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就医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
7、文化、科研、体育、新闻出版等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党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贴近生活的“三服务一贴近”活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增强党员的社会责任感。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在进一步端正行风、支持发展、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8、金融系统行业,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结合自身特点,根据市场需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化解金融风险,提高促进发展的能力。要开展党员责任岗、党员岗位建功比赛等活动,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政治水平。
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中发[2004]20 号和粤发〔2005〕2号文件要求,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时间安排、阶段划分、具体要求上,
总的仍参照第一批的做法进行。一个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间,原则上为三个月左右。第一阶段:学习动员(35天左右),一般从7月上旬至8月中旬;第二阶段:分析评议(30天左右),一般从8月中旬至9月中旬;第三阶段:整改提高(30天左右),一般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每个阶段结束后,都要开展“回头看”活动。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组织教职工党员搞好自学,组织学生党员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并适当延长学习动员阶段的时间。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
周密安排部署, 精心组织实施,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务求实效, 防止走过场,
防止出偏差。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总体要求的前提下,
针对第二批的特点,
在具体实施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启动前,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充分掌握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状况,
掌握党员、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期望,
了解应当解决的突出问题, 在此基础上,
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发动工作。集中学习教育的起始时间,要充分考虑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再正式开展。
2、努力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党组织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
摸清本地区本单位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困难单位中的党员,流动人员中的党员的有关情况,
主动查找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并造册登记,流动党员要主动与党组织取得联系,
力争使每一名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
3、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好学习培训。要结合实际,
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网上交流、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
组织党员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胡锦涛同志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是学习党章,确保学习培训的效果。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需要,
编写针对性强、便于学习的材料。
4、着力整顿和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加大在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
对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不明确的, 要加以明确;
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 要抓紧进行整顿;
对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健全的, 要及时调整充实,
尤其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
要做好党支部书记和工作骨干的培训,更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要关心爱护基层干部,
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5、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议边改、
边整边改,
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等活动,
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6、统筹安排, 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正确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的一致性,
妥善处理推进工作与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关系。党组织在制定方案时,
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的岗位实际,
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既要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又注意防止影响生产和工作,防止加重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负担;
党员个人要注意挤出时间搞好学习,
按要求参加各项活动。
7、把握好相关政策。要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努力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把广大党员、群众的注意力进一步引导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要加强调查研究,
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要认真做好教育帮助工作;
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
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 ,
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
给予纪律处分。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任务重、责任大,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关键在领导、基础在支部、落实靠党员”的责任机制,强化领导的带动力、支部的支撑力和党员的内动力。各级党委和有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和指导任务的省直单位、中直驻粤单位党委(党组),要继续坚持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督查制度和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可根据工作的需要,适当调整和充实教育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成员要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要成立精干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下功夫抓好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带头学习, 带头讲党课或作专题报告,
带头查找问题, 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根据第二批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特别是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对开展教育活动经费困难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解决,保证教育活动经费。
要组建和派出强有力的督导组、巡回检查组。先进性教育活动启动后,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巡回检查组。省直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要向下属单位派督导组。督导组和巡回检查组要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各市、县(市、区)要参照省的做法,派出督导组或巡回检查组。督导组、巡回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建议;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及时向派出督导组、巡回检查组的党委(党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各级党委(党组)要支持和配合上级派出的督导组或巡回检查组,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定期研究解决面上普遍性问题,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已完成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机关选派一些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辅导员,协助城市社区、困难企业、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搞好教育活动。
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党委(党组)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所属单位,要以适当的方式配合地方党委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要从本系统基层单位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中,“从下看上”,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整改方案,改进工作、改进作风,以实际行动支持基层单位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
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先进性教育活动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基层单位的党员行政负责人要积极支持、配合党组织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
各地级以上市和负有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和指导任务的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要根据中发[2004]20号和粤发[2005]2号文件以及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向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递信息,沟通情况,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汇报。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党委(党组)要向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
责任编辑:李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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