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2018-02-08发布人:科研处
院科研[2018]16号
各科室及项目申请人:
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请在2018年4月16日前把填报意愿通过email告知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联系人。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待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三份原件,签字后交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联系人:姜橙 8035、87334871 jiangcheng0123@163.com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2月8日
申请须知:
1.合作内容: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六至十二个月的研究访问(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项目清单见基金委通知附件,有意向申请本项目的中方申请人可与欧洲处联系索取欧方联系方式)。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6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无间接费用,主要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3.限项要求:本项目不计入高级职称3项限项规则,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4.撰写要求:中方申请人需在isis系统上传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参考范本见基金委通知附件)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需涵盖访问时长、研究内容、研究及日常生活费用安排等,并由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附件: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